企业公益捐赠知识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更大程度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国务院于2019年4月对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其中修改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关于公益性捐赠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内容,使得相关规定得到进一步优化。修改《企业所得税法》对于鼓励企业大额捐赠、持久捐赠将起到作用,大多数的企业公益捐赠都可以享受到税前扣除优惠。 其中公益性捐赠减免税,是鼓励企业和个人行善的有力激励措施,企业或个人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在我国,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一般是指个人、企业等捐赠人自愿、无偿向符合条件的公益性组织或者政府及其部门等捐赠合法财产,用于公益(慈善)目的,捐赠人能够依法享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税前扣除等方面的优惠待遇。针对公益性捐赠,在所得税方面,我国主要采用了税前扣除的优惠方式,而其他国家和地区还有税额扣除等优惠方式。 能够享受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除了满足基于公益(慈善)目的、无偿性(不得因捐赠取得回报)、自愿性(非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等捐赠的基础性要求外,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受赠机构的合规性,即需要通过符合条件的组织或者政府及其部门等进行捐赠,而非直接捐给受益人。 二是扣除额度的限定性,即捐赠额在扣除限额以内,捐多少扣多少;超过限额部分当年不得扣除,可依法向以后年度结转扣除。 三是捐赠票据的依托性,即依法取得捐赠票据是保障捐赠得到及时、有效扣除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 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基金会,凡符合有关规定条件,并经财政税务部门确认后,纳税人通过其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可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和个人所得税时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对于企业的公益性捐赠行为,国家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开展公益性捐赠活动时,建议参考以下流程享受公益捐赠税前扣除优惠: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以上需要注意:(1)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依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大于零的数额。(2)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不包括可据实扣除的扶贫捐赠金额。 下面我们通过例子解释一下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是如何计算的。 例1:某企业,2008年销售收入为2000万元,企业当期发生的成本支出1600万元,年度会计利润400万元。(假设该企业除捐赠外无其他涉税调整的事项) A、如营业外支出列支通过基金会捐赠48万元。 捐赠扣除限额和应纳所得税额计算如下: 1、利润总额:400万元 2、公益性捐赠额扣除限额:400×12%=48万元 3、实际公益性捐赠支出总额:48万 4、应纳税所得额:(400- 48)×25%=352×25%万元【企业所得税为25%】 B、如营业外支出列支通过慈善会捐赠60万元。 1、利润总额:400万元 2、公益性捐赠额扣除限额:400×12%=48万元 3、实际公益性捐赠支出总额:60万元 4、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60-48=12万元 5、应纳税所得额:400+12=412万元 6、应纳所得税额:(412- 48)×25%=364×25%万元【企业所得税为25%】 那么“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又是怎么计算的呢?我们在通过一个具体的例子来解释一下。 例2:某个企业的年利润为1000万元,2016年公益捐赠是400万元。那么结转三年扣除是怎么计算的呢? 1、公益性捐赠额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 2、实际公益性捐赠支出总额:400万元 3、允许结转三年可以扣除,在2016年可以扣除120万,2017年还可以扣除120万,2018年还可以扣除120万,三年扣除360万,2019年他申请扣除40万,那么2019年,也就是说第四年也允许他扣除。也就是说,结转扣除之后他的400万全部都可以扣除,允许企业多扣除,也就是企业少交税。如果按照400万全扣除来计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400万元乘以25%,可以少交100万元。